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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Feb 14 Fri 2014 14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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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同城朋友,不宜同往

說這個話題其實別無它意,當然這個細節也談不上什麼嚴重,大可隨各人所好,只是覺得要提醒一下;比如經常會有同行“邀請”,希望結伴而往、相互照顧還解路途寂聊;表面上看似乎好事一樁,但實際其實有些不妥;如此同往,一方面會造成所進貨品重複而帶來一些不必要的“對立競爭”,另一方面也會受別人影響偏離自己風格路線,此外互相看到底價總歸有點不妥吧;商場無情殘酷,它只會淘汰劣勢,絲豪無情可講;所以這個細節也不可不考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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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,現實點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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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代理的目的就是要賺到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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